城市交通:道路红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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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交通:道路红线 [2016/10/06 17:40] – 创建 爱折腾的交通人 | 城市交通:道路红线 [2016/10/06 22:27] (当前版本) – 外部编辑 127.0.0.1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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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=== 道路红线 ====== | ====== 道路红线 ====== | ||
- | boundary line of roads | + | Boundary Line of Roads |
===== 定义 ===== | ===== 定义 =====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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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红线宽度的组成包括:(1)通行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;(2)铺设地下、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共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;(3)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。 | 道路红线宽度的组成包括:(1)通行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;(2)铺设地下、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共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;(3)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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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===== 道路红线宽度标准 =====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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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道路红线的划定是与城市规模、道路性质、两侧用地、交通流量等等有关的。但是,过宽的道路形成的空间阻隔已经成为城市规划的弊端之一。城市道路的主要服务对象应该是人,而不是机动车。在大城市级别以上的城市,快速路及服务于机动车通勤的交通性主干路道路红线以50~60米为宜,主干道道路红线以36~50米为宜,主要为道路两侧生活用地服务的次干路不宜大于30米。支路的宽度在24米以下为宜,在规划时必须注重密度的提升而非宽度的增加。道路具体红线确定时,主干道要考虑道路是交通性还是生活性、过境性还是区域性、是否为景观性道路、流量对道路机动车道数的要求、两侧用地对人行道、自行车道宽度的要求等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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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===== 建筑物退让规划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 =====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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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沿城市道路两侧建设的各类建筑物,在已编制详细规划的地段,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;在尚未编制详细规划的地段,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按表控制。影剧院、展览馆、体育馆、游乐场等公共建筑及规模较大的商业建筑,其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应在上述基础上再做适当增加。红线宽度20米以下道路两侧建筑物退让红线距离,应同时满足与相邻建筑的间距要求。 |
城市交通/道路红线.1475746845.txt.gz · 最后更改: 2016/10/06 17:40 (外部编辑)